湖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会

发布时间:2023-03-21 15:26:51.0

湖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会成立于2021年10月,是由湖北省内从事新能源的骨干企业、科研院所和具有开发建设实战经验的新能源从业者及专家、学者自愿组成的全省性、学术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,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北省民政厅。促进会现任第一届会长为甄建桥(原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),秘书长为张寒璐(湖北华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)。

促进会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贯彻国家自主创新、重点跨越、支撑发展、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,弘扬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风尚,倡导创新、求实、协作、奉献的精神,坚持独立自主、民主办会的原则和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。团结和动员新能源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、可持续发展战略,建设创新型国家;贯彻可再生能源法,促进新能源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,促进新能源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,促进新能源与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,反映新能源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,为科技工作者服务,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、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。 

业务范围:

(一)开展新能源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方向、产业发展战略、科技规划编制、相关政策以及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探讨与研究,向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咨询和建议。

(二)开展新能源科技创新学术交流,活跃学术思想,促进新能源科技发展,推动新能源科技创新。

(三)开展新能源科技交流活动,促进国内新能源科学技术合作。 

(四)依照有关规定编辑、出版、发行新能源科技书籍、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,传播科技信息,普及新能源科技知识。

(五)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诉求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
(六)建立新能源科技创新体系,促进新能源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,促进产学研相结合,促进新能源产业科技进步。

(七)开展新能源技术方面的论证、咨询服务,举办科技展览,支持科学研究;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、技术评价,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参与并承担技术标准制定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。

(八)兴办符合本会章程、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。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开展。 

办公地址: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26楼

联 系 人:张寒璐 汤凤鸣 

联系电话:027-87321667  15387175253

电子邮箱:2993933921@qq.com

网  址:无